寫作/散文

《文》婚姻

那些還深陷在「領地」理論的男女,都把這件事當做自己耀武揚威的戰事。但事實上是這件事情最受傷害會是自己的伴侶,如果單身、沒有特殊性關係,說真的要怎麼玩、怎樣玩,都是默認的。

但如果今天已經死會或是有承諾、道德上的約束、契約上劃定,就該對自己的選擇「負責」,想要幾P?可以,先離婚再說。女人沒有必要一輩子都活在父權底下,不是離了婚生活就垮了,也不是結了婚所有事情就定了,他可以偷吃,你大可以舉證離婚,會偷吃的男性就算被抓到了,忍陣子也會故態復萌,這是慣性,原諒變成一種形式上認同,事情發生了,就是發生了,傷害都已經造成,為什麼還不醒悟?

再者,把出軌對象帶到女友面前這種舉動,無疑是愚蠢至極,炫耀自己的戰利品、強調自己有多「吃的開」,把小三帶到女友面前展示,不就像是跟眾人宣示自己有多幼稚?只有三歲孩子才會把新玩具拿來炫耀給其他小朋友看。

講到依賴心重的女生,讓我想到一件事情可以拿出來說嘴。某男是個滿花心的男人,他對於感情不屑一顧,感情對他就像是戰爭一樣,女人就是領土,攻下的每座堡壘都是他的戰俘,三十三歲的他,沒有一個固定女友,只有幾名現實的、覬覦他錢財的女人等著他「挑選」娶回家當老婆。

我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是,女人把自己看得如此廉價,認為男人有錢有事就可以作為「依靠」的保守觀念仍存在不少現代女性中,而男人也仍把父權主義貫徹極致,導致現在仍有多少女性都活在父權的陰影底下。明知到這個男人不會信守「承諾」,仍是飛蛾撲火的選擇對方,到最後搞得自己不倫不類的女人也是傻,無法明確擇偶的女人,要為自己的「選擇」而做出負責。

成熟、負責與承諾,面對一個違反這三項成年人條件的人,不論是男或女,遭遇到另外一半出軌時,都應該冷靜、理智的做出「對自己」最好的決定,而不是棄守自己擁有的光陰去成全一段沒有未來的婚姻。

離婚、分手都不是終點,而是另外一段生活的起點。